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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再次提高低保标准 每人每月提高2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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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7日,记者从南昌市政府了解到,南昌市再次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其中,东湖区、西湖区、青云谱区、青山湖区、湾里区、高新开发区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、红谷滩新区由210元调整为230元,南昌县、新建县、进贤县、安义县及桑海开发区低保标准由170元调整为190元。
提高后的低保标准从今年7月1日算起。
近年来,南昌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,财政收入不断提高,但执行的低保标准在全国36个中心城市中排名较后。为了有效发挥低保制度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“稳定器”作用,今年4月1日,南昌市曾将城市低保标准调高,这次又在4月份调整后的基础上再次提高。(见习记者
杨建智 实习生 廖伟 汤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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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不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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